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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上传时间:2020-04-12 阅读数:

中国计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中量大〔2019〕72 号)


专业实践主要是指密切联系职业实践的活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素养及实践能

力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提

升专业实践成效,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方式与时间

各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按各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展开专业

实践,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现场

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一)学校(或学院)与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等联合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

基地,各学院可根据实践基地需求统一组织和安排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去实践基地进行

专业实践,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二)工程硕士、药学硕士可依托校内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项目,充分发

挥校内导师与企业、行业的联系,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

由校内外导师协商安排专业实践。

(三)法律硕士可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单位开展实践。

(四)国际商务硕士应在专家指导下参加国际商务实践,作为必修培养环节。

(五)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实践方式可采用以志愿者身份赴海外顶岗实习,在孔子

学院、外国中小学等机构从事汉语教学和文化传播工作,或在国内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

进行教学。

(六)艺术硕士专业实践环节一般应在设计实践现场或实习基地进行,设计应着力

于提升研究生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实践成果应在学位论文中体现。

(七)专业实践的时间,原则上累计应不少于 6 个月;没有 2 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

经验的工程硕士,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累计应不少于 1 年。专业实践原则上应在学位论

文预答辩前完成。

二、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分工

专业实践工作在分管研究生教学的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

宏观管理,各学院负责实践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学院、校内导师、研究生应主动了解

各自职责,确保专业实践安全、顺利的进行,出现问题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研究生院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调学院实践基地的建设及专业实践的开展,制定相关激励政策;

2.规范专业实践的组织与管理;

3.检查、评估各学院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及专业实践效果;

4.组织选拔校级及以上示范性实践基地、优秀实践指导教师、优秀实践成果获得者。

(二)学院主要职责

1.全面规划实践基地建设和使用,可用学科建设、学位点评估等经费支持专业实践;

2.负责专业实践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3.负责联系实践基地,协调落实校外指导教师、告知实践单位职责;

4.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检查、督促参加专业实践研究生购买保险;

5.落实实践材料的归档;

6.处理专业实践过程中相关问题;

7.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和实施;

8.积极推荐示范性实践基地、优秀实践指导教师、优秀实践成果获得者。

(三)校内导师主要职责

1.选择与研究生研究选题相关的实践单位和实践内容,结合实践单位特点,指导研

究生制定实践计划;

2.指导和监管研究生实践,定期检查研究生实践情况,评估研究生实践效果;

3.指导研究生总结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及存在问题,结合研究课题做好学位论文工作。

(四)研究生主要责任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2.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主动购买保险,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遵守实践单位的安全、保密及劳动纪律等相关制度,研究生因违纪造成的一切后

果自负,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4.参加集中实践的研究生应服从学院和实践单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实践期间,未

经实践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

5.按时完成实践计划规定的实践项目,定期填写实践周记,按要求完成中期检查报

告、实践总结报告。

三、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学院应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管理,保障研究生专业实践质量。研究生专业实践

经费实行学院、实践单位等多方共同承担的原则。

(一)前期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负责人的专业实践工作小组,统筹管理本学院专业实践相

关事宜,包括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前签订相关实践协议,对研究生开展

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审批《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表》。

(二)中期检查

研究生填写实践周记,记录每周的实践岗位、实践具体内容、体会和感受。

研究生进入实践单位 3 个月左右,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全日制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开展专业实践的中期检查。

(三)总结与考核

实践结束前,研究生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对实践安排、

实践收获、实践单位管理等进行总结,填写中期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学院组织专业实践进行考核,考核须以答辩报告会的形式进行。报告会要求实践单

位的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参加,并依据研究生的总结报告、实践周记、校外

导师鉴定意见及综合表现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

格”,考核不合格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研究生在实践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累计请假时间超过 1 个月;

2.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实践岗位的、以虚假理由请假的、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

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归的、假期已满不办理销假手续且累计天数超过 7 天(含 7 天);

3.多次违反实践单位相关规定且经劝导仍不改正;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研究生专业实践资料归档

各学院在实践结束后,要及时将研究生专业实践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归档。

归档材料包含:实践计划、实践周记、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等。

四、实践基地建设

各学院应加强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学校按照以评促建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批校级研

究生专业实习实践示范基地,对于专业对口强、研究生受益明显、合作良好,且为专业

相关行业龙头单位的实践基地,学校优先推荐为省级、国家级实践基地。

(一)实践基地是指与学校、学院有长期实践合作关系的专业领域内的研究机构、

企业、公司、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机构,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相关性,挂有

“中国计量大学 XX 学院实践基地”牌子。

(二)学院应按照专业领域培养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建设实践基地,

满足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优先选择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单位)。实践基地单位应该具

备良好实践条件、合格指导教师、必要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且愿意承担实践任务,鼓

励与基地单位形成良好的产学研多方位合作关系。

(三)实践基地职责

1.落实实践指导教师,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风险提示,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措

施;

2.按照协议,为研究生解决食宿和发放实践补贴;

3.完成实践教学要求的实践安排、日常管理等。

五、附则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计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

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2017〕135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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